
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募人”)擬采用公告方式開展大王山聯江公園體育綜合運營項目的公開招募工作,歡迎廣大有意向的潛在合伙人(以下簡稱“競選人”)申請報名參與競選。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
大王山聯江公園是集體育運動、生態體驗、市民休閑于一體的“聯山、聯水、聯城”的社區體育公園,項目位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區北部配套區,是進入該區域的首站公園,大王山東麓,坪塘大道東西兩側,門戶廣場南側。北面與連江路相接,南面與虹山路相連,東接清風路,西抵瀟湘大道西線,聯江項目總用地面積約21.3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千平方米,園路及廣場鋪裝面積2.8萬平方米,球場面積1.1萬平方米,綠化面積11.18萬平方米(綠化率75.8%),容積率0.032。項目內體育用地部分位于聯江路南側,公共綠地與體育用地的比例為9:1。聯江公園體育綜合運營項目整體范圍約為19345.5平方米,位于聯江路南側,包含戶外11人制足球場一座7122平方米、標準籃球場三個2340平方米、標準網球場兩個1336平方米、標準羽毛球場兩個483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一座(含廁所)124平方米。球場和體育基礎設施已基本建成。
2、招募要求
2.1競選人充分知曉并接受本項目場地的土地權屬以及招募人的權利來源等所有情況,且自愿同意與招募人聯合開發運營本項目。
2.2業態:滿足聯江公園的整體品質要求,結合休閑商業,打造全民健身、體育培訓、活動賽事與體育消費深度融合的體育產業發展平臺。
2.3投資要求:中選人負責本項目范圍內經營性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開業籌備。為確保本項目品質和調性,中選人對于本項目的實體投資金額(實際對外支付投資金額)不得低于【800】萬元且需經招募人最終核定,對于本項目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中選人必須報招募人同意后方可執行。
2.4收入分成:招募人按照項目總營業額(收款口徑,如通過第三方平臺收費,按扣手續費前金額為營業額)提成的方式,獲得收入分成。收入分成比例為【10】%,進入計提期的第一年保底營業額不得低于【150】萬元,第二年保底營業額不得低于【300】萬元,第三年保底營業額不得低于【450】萬元,第四年保底營業額不得低于【600】萬元,第五年至第十年每年保底營業額不得低于【750】萬元,以上所述年度均為一個完整的自然年度。年度營業額低于保底營業額的,按保底營業額計算收入分成。本款所述營業額為收款口徑營業額,通過第三方平臺收費的,以扣手續費和傭金前的金額作為總營業額(雙方共同協商合作的額外營業收入不計入)。協議簽訂后,自場地正式移交之日起往后【180】個自然日為建設及籌開期,此階段甲方不對營業額進行計提。
2.5場地移交:
2.5.1通路:主干道可直接抵達本項目邊界處;
2.5.2通水通電:水電接駁至項目用地范圍;
2.5.3招募人需確保移交時場地的基礎設施可正常使用。
2.6合作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210天,自甲乙雙方簽訂《項目移交確認書》之日起計算(其中建設籌開期為簽訂《項目移交確認書》后180天)。營收計提日期為10年,自建設籌開期結束之日起計算。
2.7在項目上產生的水電或其他能源費用,按國家或地區標準收取,由中選人自行承擔。
2.8中選人應按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法經營。
2.9履約保證金:為保證項目順利建設運營,中選人應向招募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籌開期履約保證金和運營期履約保證金兩部分。
2.9.1建設籌開期履約保證金:中選人應于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后7個工作日內向招募人支付項目建設籌開期履約保證金【2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在中選人正式對外經營,實際投資額經招募人審定并繳清建設籌開期一切應繳費用后,招募人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選人無息退還建設籌開期保證金。
2.9.2運營期履約保證金:中選人在項目正式對外運營前7個工作日內向招募人支付運營期履約保證金【10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萬元整)或同等金額的銀行無條件兌付履約保函(由國有銀行開具)。合作期屆滿或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后,在中選人按照本協議規定條件將場地交還并繳清一切相關營收分成、水電等公用事業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應繳費用后10個工作日內,招募人將運營期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中選人或將保函退還給中選人。
2.10招募人作為大王山聯江公園體育場地的統籌運營方,負責統籌整個場地的招募、業態品質把控、開發時序和不同子項目的聯動經營,在不影響中選人正常經營的前提下,招募人有權利派駐人員參與中選人的經營活動,中選人須充分配合,并支付相應費用。
2.11中選人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負責辦理相關資質證書、經營許可、營業執照等各項手續。
2.12中選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府監管要求,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應遵從招募人或相關部門關于衛生、安全、消防等非經營性的檢查工作和整體管理,中選人應積極配合。
3、資格條件
3.1競選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競選人成立時間不少于1年(截止競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
3.2競選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少于貳佰萬元整。
3.3競選人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競選活動(提供相關網站截圖)。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選。
4、現場踏勘
4.1競選人須在報名成功后聯系現場踏勘,由招募人統一組織(時間:2023年11月7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聯江公園籃球場處集合,現場踏勘聯系人:包俊,聯系電話:18973071991)。
4.2勘察現場的費用由競選人自己承擔,勘察期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由競選人自己負責。
5、競選保證金
5.1競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元)。
5.2繳納方式:從競選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銀行電匯等形式一次性足額繳入如下賬戶,查詢已經到賬,視為已繳納。
保證金賬戶如下:
戶名: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長沙分行營業部
賬號:696581515310001
繳費時請注明:【0646-234HNGLN0450】競選保證金。
5.3競選人未按要求繳納保證金的,按無效響應處理,前期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可能造成的損失由競選人自行承擔。
5.4未中選人的保證金在招募結果公示期截止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中選人的競選保證金在簽訂招募協議且繳納履約保證金和代理服務費后無息退還。中選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協議的,招募人取消其中選資格,其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募人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數額的,中選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5.5有以下情形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競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撤回競選響應文件;
(2)中選后未與招募人簽訂協議書;
(3)在參與競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串通等損害招募人利益行為;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評選辦法
評審方法:綜合評分法。
7、招募文件獲取
7.1獲取時間:2023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
7.2獲取方式:現場獲取或電子郵件獲取,現場獲取招募文件的競選人請持7.3所示報名資料到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工程部(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廈6樓)報名。
7.3報名資料: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4招募文件售價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7.5本項目可通過電子郵件獲取招募文件,競選人將以下資料復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②營業執照、③委托代理人個人身份證、④購買招募文件轉賬憑證、⑤競選人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郵箱】以PDF形式發送至gcbhngl@126.com,工作人員將發送招募文件電子版至競選人郵箱。招募文件電子版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競選響應文件的遞交
競選響應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0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一會議室(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廈6樓)(指定地點)。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選響應文件,以及未按規定獲取招募文件的競選人遞交的競選響應文件,招募人不予受理。
9、啟封時間及地點
9.1啟封時間:2023年11月10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9.2啟封地點: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一會議室(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廈6樓)
9.3請各競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準時到會,簽名以示出席,未出席的競選人將視作認可啟封會議的結果。
10、發布媒體
本公告僅在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發布。
11、聯系方式
招募人: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長沙市岳麓區大王山旅游服務中心5樓
聯系人:包俊
聯系電話:18973071991
郵箱:191931479@qq.com
招募代理機構: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廈6樓
聯系人:胡亞高黃濤曾曉偉
聯系電話:0731-85177557
項目整體范圍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
